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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9年4月27日,吴县解放。吴县划出城区建苏州市,市、县分治。5月1日,吴县人民政府成立,隶于苏南苏州行政区专员公署。7月,为配合剿匪,成立太湖区行政办事处。
1950年4月15日,太湖区行政办事处隶属苏州行政区,相当于县级机构,辖原属吴县的东山、西山两区。同月又划吴县横泾区和武进县马山区归其管辖。太湖区共辖东山、西山、横泾、马山四区,包括太湖全部水域及其岛屿。10月14日,苏南苏州行政区专员公署改称苏南人民行政公署苏州区专员公署,吴县与太湖区仍隶属之。全县共686569人。
1951年6月,太湖区行政办事处撤销,东山、西山、横泾3区仍划归吴县(马山区已在2月划归武进)。1952年7月,复建苏南人民行政公署太湖办事处,隶属苏州区专员公署,辖东山、西山两区和太湖中岛屿及水域。
1953年1月,苏南人民行政公署苏州区专员公署改称江苏省苏州专员公署。5月,太湖办事处改建为震泽县人民政府,并将吴县横泾区和武进县马山区划归其管辖,与吴县均隶属苏州专员公署。1954年6月,马山区划无锡市。1959年4月,撤销震泽县,并入吴县。 |